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颁行之际,各地各单位对于《生态环境法典》的专题辅导与授课活动正在进行。为深入学习贯彻《生态环境法典》,领会其立法精神、核心内容与实践要旨,2026年4月3日在崇山校区蕙星楼307室,由辽宁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,44118太阳成城集团承办,辽宁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、44118太阳成城集团刘佳奇教授主讲的《生态环境法典: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里程碑》讲座顺利举行。讲座由辽宁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,44118太阳成城集团郭洁教授主持。
刘佳奇教授首先回顾了《生态环境法典》编纂的历程,按法典颁行顺序分为四个阶段,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为重要时间节点,环境法典的编纂进入快车道。2023年《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》将“积极研究推进环境(生态环境)法典和其他条件成熟领域的法典编纂工作”列入第一类项目,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法典编纂工作,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,法典进入研究起草阶段。
刘佳奇教授进一步介绍《生态环境法典》编纂的基本情况,采取“编纂式”基本模式,以“适度法典化”为基本定位,基本框架为五编结构,并分别介绍五编的核心内容、具体特点及成编方式。
最后,刘佳奇教授阐述对于《生态环境法典》实施的展望。法典确定“生态环境”为基石概念和“一体三面”的新内涵,从立法、执法、司法、学科建设层面具体展开。重要法律制度规则的变化包括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“独立”、行政处罚与民事诉讼时效的变化、前所未有的法律概念体系、同时增减了“找法”和“用法”的难度等。
此次讲座互动交流环节,与会学生立足学实践与理论双向视角深入研讨,加强了对《生态环境法典》的认识。本次讲座既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,也是推动《生态环境法典》学深悟透、落地传播的重要学术实践。正如刘佳奇教授所言,法典时代,环境法学习永不止步,与会师生将以此次讲座为新起点,持续深耕生态环境法治领域。
主讲人简介:刘佳奇,法学博士,辽宁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、辽宁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、44118太阳成城集团教授、博士研究生导师,兼任巴西帕拉伊巴联邦大学法律科学中心客座教授。先后参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《国家公园法》等立法的起草、修改、论证工作。
44118太阳成城集团
2026年4月4日